赵江涛律师
北京市易理律师务所执行合伙人
教育背景
1992-1996年,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本科
2001-2003年,完成北京大学经济法硕士研究生学业
专业资格
1997年,获得司法部授予的律师资格证书
1998年,获得司法部授予的律师独立执业资格
2006年,获得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新《企业破产法》、新《合伙企业法》和公司章程制定操作实务课程证书
工作经历
1997年—2000年,在北京市大通(后更名为利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2000年—2006年,在北京市广盛律师事务所,任房地产部独立执业律师,二级合伙人
2006年2月至今,创办北京市易理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
主要交易或案例
一、
诉讼与仲裁类
1、本人参与代理的大型经济案件有:
中法苍天神公司与工商银行、京放公司存单纠纷(约2400多万元人民币,在北京市第一级人民法院一审,调解结案)
北京建昊集团公司与北京万森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约3000万元人民币,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胜诉)
2、本人独立代理的大型经济案件有:
中建二局与北京中盛房地产开发公司、工商银行借款担保纠纷案(标的额7400万元,在北京高院二审,维持原判)
北京电力公司、北京市供用电建设承发包公司与北京贝斯特铜业有限公司、农行北京分行委托贷款纠纷案(标的额8000多万元,在北京一中院一审,我方胜诉)
北京华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北京天鸿集团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标的额1000多万元,在北京二中院一审,我方胜诉,现在北京高院二审)
3、本人独立代理的其它典型案件
在赵永明诉房山某村委会、北京郊区电信局、北京供电公司人身伤害赔偿案中(标的额60多万元,在北京房山法院一审),作为北京供电公司(现为北京电力公司)的诉讼代理人,通过律师的合理答辩,法院全部免除了北京供电公司的责任
代理于红诉朝阳交通支队、北京首发公司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案(标的额20多万元,在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在北京二中院二审),法院最终判令朝阳交通支队赔付于红近10万元
在北京市延庆县永宁镇清泉铺村民委员会诉北京供电公司环境污染、支付土地使用费案中(标的额60多万元,在北京延庆法院一审),通过律师的合理答辩,法院最终判令北京供电公司向原告支付土地使用费8000多元
二、非诉讼类
北京某房地产公司土地转让专项法律服务
北京某房地产公司合同审查专项法律服务
“大西洋新城”、“嘉润花园”、“天行建国际商务花园”、“和平新城”、“恋日花都”
、“风景CLUB”等房地产项目的签约、按揭等专项法律事务
北京苏荷雅居业主集体维权专项法律服务
北京电力公司律师库成员之一
《法律与生活》公民律师团成员
北京广万通商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北京某物业管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北京某房地产经纪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北京市供用电建设承发包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专项法律顾问
主要作品
《 判断“一房多卖”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因素》
《购房定金的法律性质》
《“非典”时期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责任甄别》
《商品房“一物二卖”违法吗?》
《 未经登记的连环售车
原车主是否承担责任? 》
《 低压触电人身伤害赔偿疑难问题解析》
工作语言
中文和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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