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武平律师

基本信息

执业机构

海南正凯律师事务所

性    别

发证机关

海南省司法厅

电    话

0898-66661963

证件号码

21001993110561

传    真

0898-68520924

电子邮件

ZK.lawyer@163.com

邮    编

570125

网    址

http://www.zklsy.hnbilun.com

手    机

13907551010

地    址

海口市国贸大道CMEC大厦13楼1308室

简    介

   李武平,1963年月出生,四川南充市人,中共党员,海南正凯律师事务所主任。海南省侨联法顾委律师团成员、海南省律师协会理事。 执业证号:21001993110561 ;免费咨询电话:0898-66661963;手机:13907551010;
个人主页:http://www.zklsy.hnbilun.com(海南律师维权在线)

荣 誉:
    2002年被司法部、中国残联授予“全国助残维权先进个人”称号;
    2004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
工作经历:
    1988年—1992年,中石油四川石油管理局企业法律顾问。 1992年—1994年,重庆宏大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1994年至今,海南正凯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主任。并担任多家大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重大影响成功案例:
    2006年,成功承办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同志批示的“海南临高县李应强等90户农场职工诉国营红华农场橡胶园财产权属纠纷案”,为当事人挽回1000万元以上的经济收益。
    2003年,成功办理中共海南省政法委书记钟文同志、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张光琼副院长批示的上海第八建筑公司海南公司诉海南汇宇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本律师提出的“优先受偿权”的观点被法院采纳,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370余万元。
    2000年,成功承办中央领导罗干、周永康、彭佩云同志,最高人民法院肖扬院长等批示的“刘艳华故意杀人案件”,防卫过当的辩护观点被法院采纳,解救了少女阿华,并端出以唐细蛾为首的引诱强迫卖淫团伙,中央电视台、海南电视台、湖南卫视、广东卫视、《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妇女报》、《羊城晚报》数十家媒体作了报道,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业务特长:
    李武平律师执业近20年,有丰富的诉讼经验,勇于承办重大疑难案件并取得成功,有在中央大型国有企业从事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经历。在房屋拆迁、土地纠纷、海商海事、金融、房地产、建设工程、债权债务方面积累了个人的办案心得,近几年,专注于房屋拆迁、知识产权、海商海事、土地纠纷、离婚、华侨业务、涉外业务、婚姻家庭、常年企业法律顾问等领域。
文化理念:真诚。
执业理念:认真、负责、规范、精准。

业务范围

    房屋拆迁、土地纠纷、海商海事、金融、房地产、建设工程、债权债务、知识产权、华侨业务、涉外业务、婚姻家庭、刑事辩护、行政诉讼、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执业证书

律师执业证(点击放大图)

其它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