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艳利律师

基本信息

执业机构 河北廊坊市金光律师事务所 性    别
发证机关 河北省司法厅 电    话
证件号码 030897110198 传    真 0316-2115119
电子邮件 sunyllawyer@hotmail.com 邮    编
网  址 www.sylls.com 手  机 13001839161

地    址

 

简  介

    孙艳利,男,一九七三年出生。一九九五年毕业后分配廊坊市安次区司法局。一九九六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并在金光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现为中国政法大学2003级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班学生.在从事十年专职律师期间,已经代理各类案件数百件。在执业过程中,先后担各类二十余家各类公司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在所担任的某外商独资公司法律顾问的十年间,凭着自己过硬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对当事人认真负责、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为首要目标的积极工作态度,使该公司十年间未发生过任何诉讼纠纷案件,为自己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目前正在积极开拓非诉服务市场。在十年的执业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同时也为自己的理论水平提高创造了条件。先后著有《论法律援助制度及我省现状》、《试论格式合同中不公平等款的遏制与救济》、《浅论行政不作为的遏制与救济》、《论司法活动的新闻监督》、《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责任承担》等文章。

业务范围

    一、代理各类民事诉讼案件(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债务纠纷、房地产纠纷、知识产权纠纷、股权转让、投资合作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等)。
    二、代理行政诉讼,经济仲裁及劳动争议仲裁案件。
    三、担任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意见;对企业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查、修改,降低企业经营风险;为企业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提供法律保护;代理企业各类诉讼及仲裁案件;签发律师函。
    四、其他非诉讼事务:
    1
、公司法律事务;2、合同法律事务; 3、提供律师见证服务
    五、担任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律师及辩护人。
    1
侦查阶段; 2 审查起诉阶段;3 审判阶段:
    六、担任刑事案件当中被害人和刑事自诉人的诉讼代理人,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调查取证、申请鉴定、参与庭审,举证质证,发表代理意见,提起上诉。

执业证书

执业证(点击放大图)

其它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