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项食用植物油脂产品标准近期通过专家审定

 

 


    近日,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在山东省烟台市组织有关食用植物油脂专家和食用油生产企业的代表审定并通过了新的《大豆油》、《菜籽油》、《花生油》、《棉籽油》、《葵花籽油》、《油菜籽油》、《米糠油》和《玉米胚油》等8个国家油脂标准及《动植物油脂―酸值和酸度测定》、《植物油脂―加热试验》、《动植物油脂―过氧化值测定》、《植物油料油脂―叶绿素测定》和《动植物油脂―扦样》五个检验方法标准。
    新修订的8个油脂标准同原标准相比,主要做了如下调整:以大豆油为例,将原《大豆油》、《大豆色拉油》和《高级大豆烹调油》三个产品标准整合为一个《大豆油》标准,新的《大豆油》标准把成品大豆油按照质量指标高低分为四个等级,一、二、三、四级分别相当于原来的色拉油、高级烹调油、一级油和二级油,新的大豆油标准改变了用产品名称代替产品等级的现象,使产品标准更加规范,消费者更易于识别;新的大豆油标准将大豆原油(毛油)作为一类产品并提出相应的质量控制要求。在我国大豆原油(毛油)主要为工厂的中间产品,近年来,国内进口了大量大豆原油,其溶剂残留量较高,一些不法商人唯利是图,直接将其作为成品油投放市场,严重危害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因此必须加以限制。新的大豆油标准增加了转基因大豆油产品标识、压榨法和浸出法大豆油产品标识内容,使消费者享有知情权,明明白白消费;新的大豆油标准增加了掺伪试验,引用国际标准方法,把原标准的定性试验判断改为定量试验判断,以增加油脂市场质检人员检验的依据,有利于市场打假。
  油脂产品新标准修订是为了适应我国当前形势的需要,它的修订,将规范我国油脂市场,对促进我国今后油脂贸易,企业升级换代,保护消费者利益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