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全面实行城市土地收购储备制度

 

 


  辽宁省目前已全面实施城市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积极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大力推行土地招标拍卖。
  截至目前,全省共出让国有土地3262. 75公顷,收取土地出让金达98. 47亿元,使全省划拨用地的比例由“九五”期间的76%降至当前的30%左右。
  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化,土地资源经历了由行政配置到市场配置的重大变革。辽宁省按照“经营城市”的新理念,认真实施“土地管理进城”战略,坚持土地资源和资产并重管理,从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大力推进土地市场建设,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全省利用存量土地进行开发建设的比例达到了75%左右,消化利用闲置土地180多公顷。
  与此同时,各地积极实行国有土地储备制度,根据当地城市发展和建设需要,对城市规划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实行分批次统一征用,对城区内的闲置土地和低效利用土地、旧城改造用地,依计划统一收回或收购,依法纳入政府储备。截至目前,全省已有12个市、25个县建立了政府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年底所有的市都将建立这种制度。已储备土地813公顷,投入储备资金

5. 7亿元,其中有264公顷储备土地已通过出让方式推向市场。
  全省各地积极推进土地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去年,全省共拍卖土地364公顷,成交额

23. 8亿元,名列全国第6名。今年14个市前4个月共招标拍卖土地210多公顷,仅营口市就拍卖土地91公顷,土地收益近6亿元。为了规范土地交易行为,减少国有土地资产的流失,全省开展了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查处一批土地违法案件,收回130公顷土地,追缴土地出让金2. 6亿元。今年,辽宁省各地进一步加大了土地有形市场的建设力度。目前,全省已有8个市、19个县建立了土地有形市场。土地公开交易制度、地价集体决策制度、出让土地最低限价制度、交易价格申报制度等一些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制度规章业已初步建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