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世承诺揭示机遇和挑战 国内保险业面临革命

 

  在保监会率先公布中国保险入世承诺后,记者采访了中国保监会主席马永伟和北京工商大学保险学系主任王绪瑾。他们一致认为,入世将给中国保险业带来根本性、革命性的变化,整个行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马永伟指出,入世后,中国保险业将进入全面开放的新阶段。具体表现为:扩大保险市场规模,打破垄断局面,促进国内公司的产品更新和服务改善;加快国内公司体制改革的步伐,缩短与国际保险业的差距。另外还可以改变中国保险业的增长方式,增加市场主题,加快中国保险业的国际化进程。
    我国保费收入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7%,王绪瑾因此认为保险业有极大的发展空间。外国保险公司进入国内市场,将在几个方面对我们提出挑战。在营销渠道上,外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后,将有许多全新的销售形式产生,银行、邮局、税务局等地方,都可能成为保险产品的销售渠道。在资金运作、市场管理和险种开发上,外国公司的进入也将促进保险市场的成熟,提供给消费者更多的选择和保障。
    中国保险对外承诺
    一、外国保险企业进入形式和合资比例。
    对外国非寿险公司,加入时允许在华设立分公司或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外资股比例可达到51%,加入两年后允许设立独资子公司;对外国寿险公司,加入时允许在华设立合资公司,外资股比例不超过50%,外方可自由选择合资伙伴;对外国再保险公司,加入时允许设立合资公司、分公司和子公司;对外国保险经纪公司,加入时允许设立合资公司,比例可达到50%,3年内比例不超过51%,5年内允许设立全资外资子公司;对以上各类保险机构,在地域限制取消后,允许在华设立分支机构。
    二、地域限制和开放时间。
    加入时开放上海、广州、大连、深圳、佛山;加入后两年内,开放北京、成都、重庆、福州、苏州、厦门、宁波、沈阳、武汉和天津;加入后3年内,取消地域限制。
    三、开放的业务范围。
    对外国非寿险公司,加入时允许跨境从事国际海运、航空和运输险及再保险业务;允许在华非寿险公司从事没有地域限制的“统括保单”和大型商业保险业务,允许提供境外企业的非寿险业务、在华外商投资企业的财产险、与之相关的责任险和信用险服务;加入后两年内,允许向中国和外国客户提供所有的非寿险服务。对外国寿险公司,加入时允许向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提供个人(非团体)寿险服务,3年内允许合资寿险公司向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提供健康险、团体险和养老险、年金险服务;对外国保险经纪公司,加入时允许跨境或来华设立机构,从事大型商业保险经纪业务和国际海运、航空、运输险业务以及再保险经纪业务。对外国再保险公司,加入时允许设立分公司、合资公司和独资公司开展寿险和非寿险的再保险业务,且没有地域或发放经营许可的数量限制。对20%的法定再保险,加入后每年降低5个百分点,直至取消。(北京晨报/马健)